尚书正义 免费在线阅读 言之与文王与成王 精彩免费下载

时间:2017-09-24 15:11 /衍生同人 / 编辑:红姬
主角叫言之,文王,故云的小说是《尚书正义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孔安国倾心创作的一本人文、社会、社科类型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[疏]“惟一”至“武成”正义曰:此历叙伐纣往反祖庙告天时留,说武功成之事也。“一月壬辰,旁

尚书正义

核心角色:成王,文王,言之,故云

小说篇幅:长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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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尚书正义》精彩预览

[疏]“惟一”至“武成”正义曰:此历叙伐纣往反祖庙告天时,说武功成之事也。“一月壬辰,旁魄”,谓伐纣之年周正月辛卯朔,其二是壬辰也。“翼癸巳,王朝步自周,于征伐商”,谓正月三发镐京始东行也。其月二十八戊午渡河。《泰誓》序云“一月戊午,师渡孟津”,《泰誓》中篇云“惟戊午,王次于河朔”是也。二月辛酉朔,甲子杀纣,《牧誓》云“时甲子昧,乃誓”是也。

其年闰二月庚寅朔,三月庚申朔,四月己丑朔。“厥四月,哉生明,王来自商,至于丰”,谓四月三,月始生明,其当是辛卯也。“丁未,祀于周庙”,四月十九也。“越三庚戌,柴望”,二十二也。正月始往伐,四月告成功,史叙其事,见其功成之次也。《汉书·律历志》引《武成》篇云:“惟一月壬辰,旁魄。若翼癸巳,武王乃朝步自周,于征伐纣。

越若来二月既魄,越五甲子,咸刘商王纣。惟四月既旁生魄,越六庚戌,武王燎于周庙。翼辛亥,祀於天位。越五乙卯,乃以庶国祀於周庙。”与此经不同。彼是焚书之,有人伪为之。汉世谓之“逸书”,其又亡其篇。郑玄云:“《武成》逸书,建武之际亡。”谓彼伪《武成》也。传“此本”至“魄”正义曰:将言武成,远本其始。”此本说始伐纣时。

一月,周之正月”,是建子之月,殷十二月也。此月辛卯朔,朔是魄,故“月二,近魄”。“魄”者,形也,谓月之郭无光之处名“魄”也。朔明生而魄,望而魄生。《律历志》云:“魄,朔也。生魄,望也。”《顾命》云:“惟四月哉生魄。”传云:“始生魄,月十六也。”月十六为始生魄,是一为始魄,二魄也。

顾氏解“魄”与小刘同。大刘以三为始魄,二为旁魄。旁魄无事而记之者,与下为发端,犹今之将言,必先言朔也。传“翼明”至“孟津”正义曰:“翼,明”,《释言》文。《释宫》云:“堂上谓之行,堂下谓之步。”彼相对为名耳。散则可以通,故“步”为行也。周去孟津千里,以正月三行自周,二十八渡孟津,凡二十五,每四十许里,时之宜也。《诗》云:“于三十里。”《毛传》云:“师行三十里。”盖言其大法耳。

传“其四”至“互言”正义曰:“其四月”,此伐商之四月也。“哉,始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顾命》传以“哉生魄”为十六,则“哉生明”为月初矣。以三月光见,故传言“始生明,月三”也。此经无,未必非二也。“生明”、“魄”俱是月初,上云“魄”,此云“生明”,而魄明生互言耳。传“倒载”至“文”正义曰:《乐记》云,武王克殷,“济河而西。

车甲衅而藏之府库,倒载竿戈,包之以虎皮,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。散军而郊。左,《貍首》。右,《驺虞》。而贯革之息也”。是“偃武修文”之事,故传引之。郊是礼也。《王制》论四代学名云:“虞谓之庠,夏谓之序。”故言“设庠序,修文”也。传“山南”至“乘用”正义曰:《释山》云:“山西曰夕阳,山东曰朝阳。”李巡曰:“山西暮乃见,故曰夕阳。

山东朝乃见,故云朝阳。”“阳”以见为名,故知“山南曰阳”。杜预云:“桃林之塞,今宏农华县潼关是也。”是在“华山东”也。指其所往谓之“归”,据我释之则云“放”,“放牛”、“归马”互言之耳。华山之旁草,非养牛马之地,使自生自。此是战时牛马,故放之,示天下不复乘用。《易·系辞》云:“牛乘马。”“”、“乘”俱是用义,故以“”总牛马。

传“四月”至“执事”正义曰:以“四月”之字,隔文已多,故言“四月丁未”。此以成功设祭,明其遍告群祖,知告“稷以下”。稷则始祖以下,容毁庙也。天子七庙,故云“文考文王以上七世之祖”。见是周庙皆祭之,故经总云“周庙”也。“骏,大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周礼》六侯、甸、男、采、卫、要,此略举邦国在诸侯,故云“甸、侯、卫”,其言不次。《诗·颂》云“骏奔走在庙。”故云:“皆大奔走於庙执事”也。“越三庚戌”正义曰:《召诰》云“越三”者,皆从至今为三,此从丁未数之,则为四,盖史官不同,立文自异。

或此“三”当为“四”,由字积与误。

既生魄,庶邦冢君暨百工,受命于周。魄生明,十五,诸侯与百官受政命於周。明一统。暨,其器反。

[疏]传“魄生”至“一统”正义曰:月以望亏,望是月半,望在十六为多,通率在十六者,四分居三,其一在十五耳。此言“既生魄”,故言“魄生明,十五”也。“丁未,祀于周庙”,已是此月十九矣,此“受命于周”,继生魄言之,则受命在祀庙之,故祀庙之时诸侯已奔走执事,岂得未受周命,已助周祭?明其受命在祀庙矣。史官探其时,先言告武成既讫,然却说受命,故文在下耳。诸侯与百官,旧有未属周者,今皆受政命於周,於此时始天下一统也。顾氏以既生魄谓庚戌已,虽十六始生魄,从十六至晦皆为生魄,但不知庚戌之耳。

王若曰:“呜呼!群,顺其祖业叹美之,以告诸侯。惟先王建邦启土,谓稷也。尊祖,故称先王。

[疏]传“谓”至“先王”正义曰:此“先王”文在“公刘”之,知“谓稷也”。稷非王,尊其祖,故称先王。《周语》云“昔我先王稷”,又曰“我先王不窋”,韦昭云:“王之先祖,故称王。”《商颂》亦以契为“玄王”。文武之功,起於稷,稷始封於邰,故言“建邦启土”。

公刘克笃烈,稷曾孙。公,爵。刘,名。能厚先人之业。

[疏]传“稷”至“之业”正义曰:《周本纪》云:“稷卒,子不窋立。卒,子鞠陶立。卒,子公刘立。”是公刘为稷曾孙也。《本纪》云,公刘之有公非、公祖之类,知“公”是爵。殷时未讳,故称刘名。先公多矣,独三人称“公”,当时之意耳。《本纪》云:“公刘复修稷之业,百姓怀之,多徙而归保焉。”周之兴,自此之,是“能厚先人之业”也。

至于大王,肇基王迹,王季其勤王家。大王修德以翦齐商人,始王业之肇迹王季缵统其业,乃勤立王业。大音太。肇音兆。王迹,于况反,又如字,注“王业”、“王功”同。

[疏]传“大王”至“王家”正义曰:《诗》云:“稷之孙,实惟大王。居岐之阳,实始翦商。”是大王翦齐商人,始王业之兆迹也。《周本纪》云:“王季修古公之,诸侯顺之。”是能缵统大王之业,勤立王家之基本也。

我文考文王,克成厥勋,诞膺天命,以方夏。言我文德之,能成其王功,大当天命,以绥四方中夏。大邦畏其,小邦怀其德。言天下诸侯,大者畏威,小者怀德,是文王威德之大。

[疏]“大邦”至“其德”正义曰:大邦足拒敌,故言“畏其”,小邦必畏矣。小邦或被弃遗,故言“怀其德”,大邦亦怀德矣。量事为文也。

惟九年,大统未集。言诸侯归之,九年而卒,故大业未就。

[疏]传“言诸”至“未就”正义曰:文王断虞芮之讼,诸侯归之,改称元年。至九年而卒,故云“大业未就”也。文王既未称王,而得辄改元年者,诸侯自於其国各称元年,是己之所称,容或中年得改矣。《汲冢竹书》魏惠王有元年,汉初文帝二元,景帝三元,此必有因於古也。伏生、司马迁、韩婴之徒不见此书,以为文王受命七年而崩,故郑玄等皆依用之。

☆、第68章 武成(2)

予小子其承厥志,言承文王本意。厎商之罪,告于皇天土、所过名山大川,致商之罪,谓伐纣之时。土,社也。名山,华岳。大川,河。厎,之履反。

[疏]传“致商”至“川河”正义曰:“致商之罪,谓伐纣之时”,将伐纣,告天乃发,故文在“所过”之上。《礼》天子出征,必类帝宜社。此告皇天土,即《泰誓》上篇“类于上帝,宜于冢土”,故云“土,社也。”昭二十九年《左传》称“句龙为土”,土为社是也。僖十五年《左传》云,戴皇天而履上。彼晋大夫要秦伯,故以地神土而言之,与此异也。自周適商,路过河华,故知所过名山华岳、大川河也。山川大乃有名,“名”、“大”互言之耳。《周礼·大祝》云:“王过大山川,则用事焉。”郑云:“用事,用祭事告行也。”

曰:‘惟有曾孙周王发,将有大正于商。告天地山川之辞。大正,以兵征之也。

[疏]“曰惟有曾孙周王发”正义曰:自称“有”者,圣人至公,为民除害,以纣无,言己有,所以告神助,不得饰以谦辞也。称“曾孙”者,《曲礼》说诸侯自称之辞云:“临祭祀,内事曰孝子某侯某,外事曰曾孙某侯某。”哀二年《左传》蒯聩祷祖亦自称曾孙,皆是言己承藉上祖奠享之意。

今商王受无,无德。殄天物,害烝民,绝天物,言逆天也。逆天害民,所以为无。烝,之承反。

[疏]“殄”至“烝民”正义曰:“天物”语阔,人在其间,以人为贵,故别言害民。则“天物”之言,除人外,普谓天下百物、莽手草木皆绝之。

为天下逋逃主,萃渊薮。逋,亡也。天下罪人逃亡者,而纣为魁主,窟聚渊府薮泽。言大。萃,在醉反。薮,素反。魁,苦回反。窟,忽反。

[疏]传“逋亡”至“大”正义曰:“逋”亦逃也,故以为亡。罪人逃亡,而纣为魁主。“魁”,首也,言受用逃亡者,与之为魁首,为主人。“萃”训聚也,言若虫入窟,故云“窟聚”。方神谓之“渊”,藏物谓之“府”。史游《急就篇》云:“司农少府国之渊。”“渊”、“府”类,故言“渊府”。锺谓之“泽”,无则名“薮”。“薮”、“泽”大同,故言“薮泽”。“萃渊薮”三者各为物室,言纣与亡人为主,亡人归之若虫之窟聚,鱼归渊府,集薮泽,言纣为大也。据传意,“主”字下读为。昭七年《左传》引此文,杜预云:“萃,集也。天下逋逃悉以纣为渊薮,集而归之。”与孔异也。

予小子既获仁人,敢祇承上帝,以遏略。仁人,谓大公、周、召之徒。略,路也。言诛纣敬承天意以绝路。遏,乌末反。召,上照反,本又作邵。华夏蛮貊,罔不率俾。恭天成命,冕采章曰华,大国曰夏,及四夷皆相率而使奉天成命。貊,亡反。俾,必尔反。

[疏]传“冕”至“成命”正义曰:“冕采章”对被发左衽,则为有光华也。《释诂》云:“夏,大也。”故大国曰“夏华”。“夏”谓中国也。言“蛮貊”则戎夷可知也。言华夏及四夷皆相率而充己,使奉天成命,其共伐纣也。

肆予东征,绥厥士女。此谓十一年会孟津还时。惟其士女,篚厥玄黄,昭我周王。言东国士女筐篚盛其丝帛,奉萤捣次。明我周王为之除害。篚音匪。为,于伪反。天休震,用附我大邑周。天之美应,震民心,故用依附我。应,应对之应。惟尔有神,尚克相予,以济兆民,无作神。’”神庶几助我渡民危害,无为神修茹。相,息亮反。

既戊午,师逾孟津。癸亥,陈于商郊,俟天休命。自河至朝歌,出四百里,五而至。赴敌宜速,待天休命,谓夜雨止毕陈。逾,亦作踰。陈,直刃反,计同,徐音尘。甲子昧,受率其旅若林,会于牧。旅,众也。如林,言盛多。会,逆距战。罔有敌于我师,徒倒戈,以北,血流漂杵。纣众周仁政,无有战心,徒倒戈,自以北走,血流漂舂杵。甚之言。倒,丁老反。漂,四妙反,徐敷妙反,又四消反。杵,昌吕反。

[疏]“既戊午”至“我师”正义曰:自此以下皆史辞也,其上阙绝,失其本绝,故文无次第。必是王言既终,史乃更叙战事。於文次当承“自周,于征伐商”之下,此句次之,故云“既戊午”也。史官叙事,得言“罔有敌于我师”,称“我”者,犹如自汉至今,文章之士,虽民论国事,莫不称“我”,皆云“我大随”,以心国,故称“我”耳,非要王言乃称“我”也。传“自河”至“毕陈”正义曰:“出四百里”,验地为然。戊午明犹誓於河朔,癸亥已陈於商郊,凡经五行八十里,所以疾者,“赴敌宜速”也。《帝王世纪》云:“王军至鲔,纣使胶鬲候周师,见王问曰:‘西伯将焉之?’王曰:‘将薛也。’胶鬲曰:‘然,原西伯无我欺。’王曰:‘不子欺也,将之殷。’胶鬲曰:‘何至?’王曰:‘以甲子,以是报矣。’胶鬲去而报命於纣。而雨甚,军卒皆谏王曰:‘卒病,请休之。’王曰:‘吾已令胶鬲以甲子报其主矣。吾雨而行,所以救胶鬲之也。’遂行,甲子至于商郊。”然则本期甲子,故远行也。《周语》云:“王以二月癸亥夜陈,未毕而雨。”是“雨止毕陈”也。“待天休命”,雨是天之美命也。韦昭云:“雨者,天地神人和同之应也。”天地气和乃有雨降,是雨为和同之应也。传“旅众”至“距战”正义曰:“旅,众”,《释诂》文。《诗》亦云:“其会如林。”言盛多也。《本纪》云:“纣发兵七十万人以距武王。”纣兵虽则众多,不得有七十万人,是史官美其能破强敌,虚言之耳。传“纣众”至“之言”正义曰:“罔有敌于我师”,言纣众虽多,皆无有敌我之心,故“自以北走”。自,必杀人不多,“血流漂舂杵,甚之言”也。《孟子》云:“信《书》不如无《书》,吾於《武成》取二三策而已。仁者无敌於天下,以至仁伐不仁,如何其血流漂杵也?”是言不实也。《易·系辞》云:“断木为杵,掘地为臼。”是“杵”为臼器也。

一戎,天下大定。也。一著戎而灭纣,言与众同心,有成功。乃反商政,政由旧。反纣恶政,用商先王善政。释箕子,封比竿墓,式商容闾。皆武王反纣政。,徒隶。封,益其土。商容,贤人,纣所贬退,式其闾巷以礼贤。

[疏]传“皆武”至“礼贤”正义曰:纣其人而放释之,纣杀其而增封其墓,纣退其人而式其门闾,皆是“武王反纣政”也。下句散其财粟,亦是反纣,於此须有所解,因言之耳。上篇云“阂谗正士”,《论语》云:“箕子为之”,是纣之,又为役之。《周礼·司厉职》云:“其男子入于罪隶。”郑玄云:“为之者,系於罪隶之官。”是“”为,以徒隶役之也。“商容”,贤人之姓名,纣所贬退,处於私室。“式”者,车上之横木,男子立乘,有所敬则俯而凭式,遂以“式”为敬名。《说文》云:“闾,族居里门也。”武王过其闾而式之,言此内有贤人,式之礼贤也。《帝王世纪》云:“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,见毕公至,殷民曰:‘是吾新君也。’容曰:‘非也,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,故君子临事而惧。’见太公至,民曰:‘是吾新君也。’容曰:‘非也,视其为人虎据而鹰趾,当敌将众,威怒自倍,见利即,不顾其,故君子临众,果於退。’见周公至,民曰:‘是吾新君也。’容曰:‘非也,视其为人忻忻休休,志在除贼,是非天子,则周之相国也,故圣人临众知之。’见武王至,民曰:‘是吾新君也。’容曰:‘然,圣人为海内讨恶,见恶不怒,见善不喜,颜相副,是以知之。’”是说商容之事也。

散鹿台之财,发钜桥之粟,纣所积之府仓,皆散发以赈贫民。散,西旦反。

[疏]传“纣所”至“贫民”正义曰:藏财为府,藏粟为仓,故言“纣所积之府仓”也。名曰“鹿台”,“巨桥”则其义未闻。“散”者言其分布,“发”者言其开出,互相见也。《周本纪》云:“命召公释箕子之,命毕公释百姓之,表商容之闾,命闳夭封比竿之墓,命南宫括散鹿台之钱,发钜桥之粟以赈贫弱也。”然则武王式商容之闾又表之也。《新序》云“鹿台其大三里,其高千尺”,则容物多矣。此言“鹿台之财”,则非一物也。《史记》作“钱”,世追论,以钱为主耳。《周礼》有泉府之官,《周语》称景王铸大钱,是周时已名泉为钱也。

大赉于四海,而万姓悦。施舍已债,救乏周无,所谓周有大赉,天下皆悦仁德。赉,代反,徐音来。已音以。债,侧界反。周音周,本亦作周。

[疏]传“施舍”至“德”正义曰:《左传》成十八年,晋悼公初立,“施舍,已责”。成二年楚将起师,“已责,救乏”。定五年“归粟於蔡,以周急,矜无资也”。杜预以为“施恩惠,舍劳役”也,已责,“止逋责”也。皆是恤民之事,故传引之以证“大赉”。“所谓周有大赉”,《论语》文。孔安国解《尧曰》之篇,有二帝三王之事,“周有大赉”正指此事,故言“所谓”也。“悦”是欢喜,“”谓听从,恩则悦,见义则,故“天下皆悦仁德”也。《帝王世纪》云:“王命封墓释,又归施鹿台之珠玉及倾宫之女於诸侯,殷民咸喜曰:‘王之於仁人也,者犹封其墓,况生者乎?王之於贤人也,亡者犹表其闾,况存者乎?王之於财也,聚者犹散之,况其复籍之乎?王之於也,见在者犹归其涪牡,况其复徵之乎?’”是悦之事也。

列爵惟五,即所识政事而法之。爵五等,公侯伯子男。分土惟三。列地封国,公侯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,为三品。

[疏]传“列地”至“三品”正义曰:爵五等,地三品,武王於此既从殷法,未知周公制礼亦然以否。《孟子》曰:“北宫锜问於孟子曰:‘周之班爵禄如何?’孟子曰:‘其详不可得闻矣,尝闻其略。天子之制,地方千里,公侯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’”《汉书·地理志》亦云:“周爵五等,其土三等也,公侯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”汉世儒者多以为然,包咸注《论语》云:“千乘之国,百里之国也,谓大国惟百里耳。”《周礼·大司徒》云:“诸公之地,封疆方五百里。侯四百里,伯三百里,子二百里,男一百里。”盖是周室既衰,诸侯相并,自以国土宽大,皆违礼文,乃除去本经,妄为说耳。郑玄之徒以为武王时大国百里,周公制礼大国五百里,《王制》之注矣。

建官惟贤,立官以官贤才。位事惟能。居位理事,必任能事。重民五,所重在民及五常之

[疏]“重民五”正义曰:以“重”总下五事,民与五,“食丧祭”也。“五”所以民,故与“民”同句。下句“食”与“丧”、“祭”三者各为一事,相类而别,故以“惟”目之,言此皆圣王所重也。《论语》云:“所重民食丧祭。”以《论语》即是此事,而彼无五,录《论语》者自略之耳。

惟食丧祭。民以食为命,丧礼笃琴艾,祭祀崇孝养,皆圣王所重。养,羊亮反。惇信明义,使天下厚行信,显忠义。崇德报功,有德尊以爵,有功报以禄。垂拱而天下治。言武王所修皆是,所任得人,故垂拱而天下治。任,而鸩反。治,直吏反。

[疏]“垂拱而天下治”正义曰:《说文》云:“拱,敛手也。”“垂拱而天下治”,谓所任得人,人皆称职,手无所营,下垂其拱,故美其“垂拱而天下治”也。

☆、第69章 洪范(1)

武王胜殷,杀受,立武庚,不放而杀,纣自焚也。武庚,纣子,以为王者;一名禄。胜,商证反。音甫。以箕子归,作《洪范》。归镐京,箕子作之。范音范。镐,胡老反,本又作鄗,武王所都也。

[疏]“武王”至“洪范”正义曰:武王伐殷,既胜,杀受,立其子武庚为殷,以箕子归镐京,访以天,箕子为陈天地之大法,叙述其事,作《洪范》。此惟当言“箕子归”耳,乃言“杀受,立武庚”者,序自相顾为文。上《武成》序云:“武王伐纣”,故此言胜之,下《微子之命》序云“黜殷命,杀武庚”,故此言立之,叙言此以顺上下也。传“不放”至“禄”正义曰:放桀也。汤放桀,此不放而杀之者,纣自焚而也。《殷本纪》云“纣兵败,纣走入登鹿台,,赴火而。武王遂斩纣头悬之太旗”是也。《泰誓》云“取彼凶残”,则志在於杀也。犹斩之,则生亦不放,传据实而言之耳。《本纪》云“封纣子武庚禄以续殷祀”,是以为王者也。《本纪》“武庚禄”双言之,伏生《尚书》云“武王胜殷,继公子禄”,是一名禄也。郑云:“武庚字禄秋之世有齐侯禄、蔡侯考、季孙行亦是名,未必为字,故传言‘一名禄’。”传“归”至“作之”正义曰:上篇云“至于丰”者,文王之庙在丰,至丰先告庙耳。时王都在镐,知“归”者,“归镐京”也。此经文旨异於馀篇,非直问答而已,不是史官叙述,必是箕子既对武王之问,退而自撰其事,故传特云“箕子作之”。《书传》云:“武王释箕子之,箕子不忍周之释,走之朝鲜。武王闻之,因以朝解封之。箕子既受周之封,不得无臣礼,故於十三祀来朝,武王因其朝而问洪范。”案此序云:“胜殷,以箕子归。”明既释其,即以归之,不令其走去而来朝也。又朝鲜去周,路将万里,闻其所在,然封之,受封乃朝,必历年矣,不得仍在十三祀也。《宋世家》云:“既作《洪范》,武王乃封箕子於朝鲜。”得其实也。

洪范洪,大。范,法也。言天地之大法。

[疏]“洪范”正义曰:此经开源於首,覆更演说,非复一问一答之,必是箕子自为之也。发首二句,自记被问之年,自“王乃言”至“彝攸叙”,王问之辞。自“箕子乃言”至“彝攸叙”,言禹得九畴之由。自“初一曰”至“威用六极”,言禹第叙九畴之次。自“一五行”已下,箕子更条说九畴之义。此条说者,当时亦以对王,更复退而修撰,定其文辞,使成典耳。传“洪大”至“大法”正义曰:“洪,大”、“范,法”皆《释诂》文。

惟十有三祀,王访于箕子。商曰祀,箕子称祀,不忘本。此年四月归宗,周先告武成,次问天。王乃言曰:“呜呼!箕子,惟天骘下民,相协厥居,骘,定也。天不言而默定下民,是助其居,使有常生之资。,默也,马云:“覆也。”骘,之逸反,马云:“升也。升犹举也,举犹生也。”相,息亮反,助也。我不知其彝攸叙。”言我不知天所以定民之常理次叙。问何由。彝,以之反。

[疏]“惟十”至“攸叙”正义曰:此箕子陈王问已之年,被问之事。惟文王受命十有三祀,武王访问於箕子,即陈其问辞,王乃言曰:“呜呼!箕子,此上天不言而默定下民,佑助谐其安居,使有常生之资。我不知此天之定民常所以次叙。”问天意何由也。传“商曰”至“天”正义曰:“商曰祀,周曰年”,《释天》文。案此《周书》也,《泰誓》称“年”,此独称“祀”,故解之“箕子称祀,不忘本”也。此篇箕子所作,箕子商人,故记传引此篇者,皆云“《商书》曰”,是箕子自作明矣。序言“归,作《洪范》”,似归即作之,嫌在《武成》之,故云“此年四月归宗周,先告武成,次问天”,以次在《武成》之,故知“先告武成”也。传“骘定”至“之资”正义曰:传以“骘”即质也,质训为成,成亦定义,故为定也。言民是上天所生,形神天之所授,故“天不言而默定下民”。群生受气流形,各有灵心识,下民不知其然,是天默定也。相,助也。协,和也。“助其居”者,言民有其心,天佑助之,令其谐其生。出言是非,立行得失,食之用,止之宜,无不禀诸上,天乃得谐。失和捣则生,言天非徒赋命於人,授以形心识,乃复佑助谐其居业,使有常生之资。九畴施之於民,皆是天助之事也。此问答皆言“乃”者,以天之大,沈乃问,思虑乃答。宣八年《公羊传》曰:“乃,缓辞也。”王肃以“骘下民”一句为天事,“相协”以下为民事,注云:“也。言天定下民,与之五常之,王者当助天和其居所行天之,我不知常捣沦理所以次叙,是问承天顺民,何所由。”与孔异也。

箕子乃言曰:“我闻在昔,鲧陻洪,汩陈其五行。陻,塞。汩,也。治陈其五行。鲧,工本反。陻音因。汩,工忽反。行,户更反。帝乃震怒,不畀洪范九畴,彝攸斁。畀,与。斁,败也。天怒鲧,不与大法九畴。畴,类也。故常所以败。畀,必二反,徐甫至反,注同。斁,多路反,徐同路反,败也。鲧则殛,禹乃嗣兴,放鲧至不赦。嗣,继也。废兴子,尧舜之。殛,纪反,本或作极,音同。天乃锡禹洪范九畴,彝攸叙。天与禹洛出书,神负文而出,列於背,有数至于九。禹遂因而第之,以成九类,常所以次叙。锡,星历反。

[疏]“箕子”至“攸叙”正义曰:箕子乃言,答王曰:“我闻在昔,鲧障塞洪,治,是乃陈其五行而逆天也。天帝乃其威怒,不与鲧大法九类,天之常所以败也。鲧则放殛,至不赦。禹以圣德继而兴,代治洪,决使通,天乃赐禹大法九类,天之常所以得其次叙。”此说其得九类之由也。传“陻塞”至“五行”正义曰:襄二十五年《左传》说陈之伐郑云“井陻木刊”,谓塞其井,斩其木,是“陻”为塞也。“汩”是之意,故为也。

是五行之一,方星下流,鲧反塞之,失失其,则五行皆失矣。是塞洪,陈其五行,言五行陈列皆也。《大禹谟》帝美禹治之功云:“地平天成。”传云:“土治曰平,五行叙曰成。”既治,五行序,是治,为五行也。传“畀与”至“以败”正义曰:“畀,与”,《释诂》文。“斁,败”,相传训也。以禹得而鲧不得,故为天威怒鲧,不与大法九畴。“畴”是辈类之名,故为类也。

言其每事自相类者有九,九者各有一章,故《汉书》谓之为九章。此谓九类,是天之常,既不得九类,故常所以败也。自古以来得九畴者惟有禹耳,未闻馀人有得之者也。若人皆得之,鲧独不得,可言天帝怒鲧。馀人皆不得,独言天怒鲧者,以禹由治有功,故天赐之,鲧亦治而天不与,以鲧禹俱是治不得而子得之,所以彰禹之圣当於天心,故举鲧以彰禹也。

传“放鲧”至“之”正义曰:传嫌“殛”谓被诛杀,故辨之云“放鲧至不赦”也。“嗣,继”,《释诂》文。三代以还,罪子废,故云“废兴子,尧舜之”。赏罚各从其实,为天下之至公也。传“天与”至“次叙”正义曰:《易·系辞》云:“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。”九类各有文字,即是书也。而云“天乃锡禹”,知此天与禹者即是《洛书》也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:“刘歆以为伏羲系天而王,河出图,则而画之,八卦是也。

禹治洪,锡《洛书》,法而陈之,《洪范》是也。”先达共为此说,负《洛书》,经无其事,《中候》及诸纬多说黄帝尧、舜禹、汤文武受图书之事,皆云龙负图,负书。纬候之书,不知谁作,通人讨核,谓伪起哀平,虽复汉之末,始有此书,以学者必相传此说,故孔以九类是神负文而出,列於背,有数从一而至於九。禹见其文,遂因而第之,以成此九类法也。

此九类陈而行之,常所以得次叙也。言禹第之者,以天神言语,必当简要,不应曲有次第。丁宁若此,故以为禹次第之。禹既第之,当有成法可传,应人尽知之,而武王独问箕子者,《五行志》云:“圣人行其其真,降及於殷,箕子在师之位而典之。周既克殷,以箕子归周,武王虚已而问焉。”言箕子典其事,故武王特问之,其义或当然也。

若然,大禹既得九类,常始有次叙,未有《洛书》之,常所以不者,世有浇淳,有疏密,三皇已,无文亦治,何止无《洛书》也。但既得九类以,圣王法而行之,从之则治,违之则,故此说常攸叙攸斁由《洛书》耳。

“初一曰五行,九类,类一章,以五行为始。次二曰敬用五事,五事在,用之必敬乃善。次三曰农用八政,农,厚也,厚用之政乃成。农,马云:“食为八政之首,故以农名之。”次四曰协用五纪,协,和也,和天时使得正用五纪。次五曰建用皇极,皇,大。极,中也。凡立事当用大中之。次六曰乂用三德,治民必用刚正直之三德。次七曰明用稽疑,明用卜筮考疑之事。次八曰念用庶徵,次九曰乡用五福,威用六极。言天所以乡劝人用五福,所以威沮人用六极。此已上禹所第叙。向,许亮反,又许两反。沮,在汝反。此已上,时掌反。禹所第叙,马云:“从‘五行’已下至‘六极’,《洛书》文也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以‘初一’已下皆《洛书》文也。”

☆、第70章 洪范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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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书正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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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孔安国 类型:衍生同人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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